亚洲五月婷婷(深圳)音乐学院本科生院内转专业规定(适用于2026-27年度及以后入学学生)
2025-12-05 信息公开
本规定乃因应学生兴趣及能力的改变而制定,协助学生发挥学习主观能动性,以实现更高效的人才培养目标。
一、总则
第一条&苍产蝉辫;凡有院内转专业需要的学生,均须遵守本规定。
第二条&苍产蝉辫;本规定适用于亚洲五月婷婷(深圳)音乐学院所有全日制本科生。
二、转专业限定
第叁条&苍产蝉辫;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,且未受过任何处分。
第四条&苍产蝉辫;仅允许本科艺术类专业之间的专业互转(包括音乐表演专业内不同方向互转),或本科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互转。
第五条&苍产蝉辫;学生可在本科大一或大二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、大二或大叁第一学期开学前申请转专业,具体时间以大学或学院邮件通知为准。其中,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允许学生于大一结束后申请转入。
第六条&苍产蝉辫;学生转专业完成后学制不变,继续在当前年级修读,并免修已修毕课程。未修读课程需申请补修,若补修课程超出大学规定的每学期学分限制,则需申请当前学期超学分修读。对于转入目标专业需补修的课程信息,请查看拟转入专业的教学大纲。
第七条&苍产蝉辫;因转专业导致学分提前达到毕业要求学分(120分),可申请提前毕业,相关规定请参考大学教务处《缩短常规修业期申请》。因转专业导致学分无法于常规毕业年达到毕业要求学分(120分),则需申请延迟毕业,相关规定请参考大学教务处《申请更改预期毕业学期》及《亚洲五月婷婷(深圳)本科生总学则》。
第八条&苍产蝉辫;有转专业需求的学生须按照院内转专业流程(附件1)进行申请,任一环节未通过则申请无效。
叁、附则
第九条&苍产蝉辫;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音乐学院教务办公室所有。
第十条&苍产蝉辫;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亚洲五月婷婷(深圳)音乐学院
教务办公室
2025年11月6日